校内各单位:
根据《绵阳师范学院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审实施办法》(绵师院委发〔2019〕39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7月1日(以省教育厅编制批复时间或签订绵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议书的时间为准),全职引进的(或在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7月1日之间毕业返校博士)未参加学校正常职称评审的,且符合绵师院委发〔2019〕3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在编在岗博士研究生。
二、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
申报人员填写《绵阳师范学院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审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签订《绵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诚信承诺书》,并准备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模板见附件2。申报人员应认真阅读申报表和支撑材料填写说明,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审查推荐
申报人所在党委(党总支)和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及能力等进行考核,出具推荐意见。人事处和科技处分别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三)业绩展示
经审查,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科研成果鉴定
以绵师院委发〔2019〕3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第2项或第二条第(四)款第2项作为条件申报直接评审的人员,免于科研成果鉴定。以其余条件申报直接评审的,须按以下要求进行科研成果鉴定;鉴定结果未通过的,直接评审程序终止。
1.学校委托2名相关学科校外高水平专家,对申报人员的代表性科研论文或著作进行鉴定。鉴定采取匿名的方式进行。2名专家给出的鉴定结论为“同意推荐”,鉴定方为通过。校外专家所在单位应当与申报人员无学缘关系。
2.申报者提供近五年取得的,能代表申报人的主要研究方向和最高研究水平的2项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三份。
(五)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员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申报表、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党委(党总支)、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送校职改办(知行楼409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报送不再受理,申报材料按以下规范报送:
1.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用牛皮纸档案袋袋装报送。档案袋粘贴申报表封面。
申报表正文须双面打印,使用塑料抽拉活页装订;支撑材料正文须双面打印,须编制目录,封面、封底统一使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装订。支撑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申报表中所列入选人才计划(项目)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2)申报表中所列论文检索报告复印件;
(3)申报表中所列论文复印件;
(4)申报表中所列科研项目(含科研平台和高水平团队)立项文件复印件;
(5)申报表中所列科研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需能证明获奖排名)。
2.支撑材料中所列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
3.《绵阳师范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
4.不符合免于科研成果鉴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应提交近五年取得的,能代表申报人的主要研究方向和最高研究水平的2项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填写和提交《绵阳师范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审科研成果鉴定一览表》电子版(附件4)。
复印件要求: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的全部内容;复印时必须对涉及本人身份信息的所有内容进行有效覆盖,并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泄露。
(二)其他程序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纪律要求
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7〕12号)、四川省《关于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职改办〔2013〕48号)文件要求,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过程中应规范评审程序,严把纪律工作关口。
五、注意事项
1.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与学校签订不少于五年的服务期协议。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时间性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务必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材料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校职改办咨询。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肖雪莲、廖文超,联系方式:2579573。本通知要求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527393163@qq.com
附件:
1.《绵阳师范学院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审申报表》
2.支撑材料模板
3.《绵阳师范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4.《绵阳师范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审科研成果鉴定一览表》
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