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绵阳师范学院公开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公告》要求,经2024年11月20日面试,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予以公布。根据招聘名额,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序号 |
姓名 |
分数 |
排名 |
是否进入体检 |
1 |
吴银萍 |
91.67 |
1 |
是 |
2 |
杨家锐 |
89.67 |
2 |
是 |
3 |
任彩艳 |
87.67 |
3 |
否 |
4 |
刘芳 |
85.67 |
4 |
否 |
5 |
陈治旭 |
84.33 |
5 |
否 |
6 |
王金凤 |
83.67 |
6 |
否 |
7 |
魏艳云 |
83.33 |
7 |
否 |
8 |
许幸 |
83.00 |
8 |
否 |
体检方式、体检项目、体检标准等相关要求如下:
1.体检人员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体检报告须载明明确的体检结论。
2.体检人员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体检报告提交至绵阳师范学院游仙校区体育与健康教育学院206办公室。体检人员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816-2200044(绵阳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0816-2200066 (绵阳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