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和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认定对象
(一)确认对象
学校上一次职称确认对象为2022年11月25日前进校人员,因此,本次确认对象为2022年11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因工作变动到我校工作的人员,已在原单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到我校从事与原专业相同或相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认定对象
学校上一次职称认定对象为2022年11月25日前进校人员,因此,本次认定对象为2022年11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进校的应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确认、认定原则
(一)高级职称确认
进行高级职称确认的,根据申请人取得下一层级职称后至今的业绩成果,参照学校现行职称评审办法(绵师院委发〔2024〕29号)中的业绩成果条件中的科研要求进行确认。符合条件者,予以确认。
(二)中级职称确认
进行中级职称确认的,根据申请人取得下一层级职称后至今的业绩成果,参照学校现行职称评审办法(绵师院委发〔2024〕29号)中的业绩成果条件进行确认。符合条件者,予以确认。
(三)新入职应往届毕业生职称认定
1.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初定为讲师,并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2.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初定为助教,并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三、确认、认定条件
(一)申请职称确认(认定)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申请人应在我校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并与学校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具有履行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四、确认、认定所需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使用抽拉合页夹装订。
(一)参加职称确认人员
1.《绵阳师范学院确认(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份(附件1,双面打印)。
2.《绵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业绩审核表》(附件2,双面打印)。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原批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复印件1份或原批准任职资格文件的复印件1份(申报表可到学校人事档案室复印)。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参加职称认定人员
1.《绵阳师范学院确认(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1份(附件1,双面打印)。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申请确认、认定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所属2025年职称评审考核推荐组,考核推荐组审核并出具考核意见后,于2025年10月27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报校职改办(知行楼409室),同时将附件1~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68152114@qq.com。
联系人:廖文超 肖雪莲 联系电话:0816-2579573
附件:
1.绵阳师范学院确认(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2.绵阳师范学院确认(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绵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业绩审核表
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