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职称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
2025年职称评审按照《绵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修订)》(绵师院委发〔2024〕29号)文件规定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填写《绵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1),并于2025年9月1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各考核推荐组。申报材料包含《绵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支撑材料装订本、支撑材料原件和《绵阳师范学院2025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基本信息一览表》)。具体材料规范性要求见附件3。
(二)审查推荐
1.各二级学院党委按要求组建考核推荐组,并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考核推荐组组成情况报校职改办备案。
2.各考核推荐组于2025年9月17日前对申报人进行审查推荐和推荐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人的申报表、支撑材料装订本、公示情况(含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内容、公示结果)报校职改办,并将汇总后的《基本信息一览表》、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527393163@qq.com,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等重要材料原件,考核推荐组审查后返还申报人,其余支撑材料原件由各考核推荐组妥善保存,以备复查。
各考核推荐组应严把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关,严格师德考核,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杜绝推荐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3.校职改办于2023年9月18日-19日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规范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进行修改,经修改后材料仍不规范的,本次申报不予受理。
4.校职改办于2025年9月22日起将申报人员申报材料送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党办校办、党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等进行审查认定。
其他评审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学校或人事处网站职称评审最新信息。
二、相关说明
(一)2025年职称申报中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继续教育经历、挂职锻炼经历、驻点扶贫经历、外语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免试条件、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经历和业绩成果等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在此之后取得的不能用于申报本次职称评审,审查认定时不予认定。
(二)2024年职称评审校评委会未通过人员,2025年再次申报时,需具备(标明)新的业绩成果。
(三)申报人员原则上按第五轮岗位聘用所聘岗位申报对应的职称系列和类型。
(四)根据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外语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须达到学校要求。请学校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于2025年9月10日前到校职改办领取成绩单。符合免试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外语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试免试证明表》(附件4),并到校职改办办理审批手续。
(五)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期协议。申报人员于学科评议组评议后到人事处师资科签订协议。
(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时间性强,如无特殊原因,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务必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纪律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等文件要求,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过程中要严把纪律关口,对违反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单位、个人及各级评审组织,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文超、肖雪莲,联系电话:0816-2579573。
邮箱:1527393163@qq.com
附件:
1.绵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绵阳师范学院2025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3.材料规范性要求
4.外语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试免试证明表
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