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557号)要求,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各单位应结合双聘博士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我省15个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积极物色省外行业领域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推荐前须与拟推荐专家充分沟通。
2.我省15个重点产业链为:低空经济、航空航天、高端能源装备、新型显示、软件和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新能源、人工智能、银发经济、绿色建材、农产品精深加工、平台经济、文化旅游、医药健康、现代物流。
二、人选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一般为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弹性延迟退休或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引进人才特别优秀且为我省发展特需的人才,可适当突破年龄等限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破格引进。
(二) 学术或行业能力
(1)在一流大学、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工作,取得较高学术成就或行业领域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管理能力,能推动产生原创性、突破性成果。
(2)或在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等担任技术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够推动解决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
(3)原则上每年为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3个月,本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实地到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30天。
(三) 限制条件
(1)同一申报人每批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2)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3)聘期内的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四川海聚计划”入选者在项目实施周期内、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进站院士(专家)聘期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积极物色适合人选,重点推荐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并于7月30日前将《附件3:第六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推荐信息简表》(Excel版)发送至152739316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情况,结合教育厅下达指标控制数,研究决定拟推荐人选。后续申报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六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
2.第六批“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相关附件材料
3.第六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推荐信息简表
4.关于印发《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事处
2025年7月18日